“不起诉决定”—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成功辩护!


北京盈科(沈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景媛、王晖律师代理的宋某某拒不执行裁决、判定罪,在经过4个月的积极工作后,终于迎来了好消息:辽宁省某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做不起诉决定。 案情介绍   本案的当事人宋某某是一位民营企业的老板。因为公司经营不善,拖欠了债权人孔某某的债务,故宋某某将所有的公司及其附属厂房卖给了另外一家能源公司。但因为能源公司的拖欠,一直未将买卖协议中约定的尾款支付给宋某某,导致宋

  北京盈科(沈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景媛、王晖律师代理的宋某某拒不执行裁决、判定罪,在经过4个月的积极工作后,终于迎来了好消息:辽宁省某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做不起诉决定。
 
案情介绍
 
  本案的当事人宋某某是一位民营企业的老板。因为公司经营不善,拖欠了债权人孔某某的债务,故宋某某将所有的公司及其附属厂房卖给了另外一家能源公司。但因为能源公司的拖欠,一直未将买卖协议中约定的尾款支付给宋某某,导致宋某某无法将拖欠给债权人的欠款按时偿还。因此债权人孔某某向法院申请对宋某某名下的资产进行了查封。随后宋某某将其名下的亚索兰托车辆出售、变卖。某满族自治县公安局起诉意见书认为宋某某将法院已经查封的其名下车辆出售,所得的钱款也没有用于偿还法院执行款,认为该行为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
 
   面对案件的复杂情况,当事人宋某某找到了北京盈科(沈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景媛、王晖律师,寻求法律帮助,两位律师接受案件后,耐心的给当事人分析了案件具体情况,给出中肯意见。
 
律师工作
 
景媛律师在仔细梳理案情,查阅了案卷材料之后,提出了不起诉意见:
 
一、虽然法院将宋某某的车辆进行了查封,但此案执行后,执行法官并没有下发关于此车的民事裁定书搞
 
二、债权人孔某某在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时,并没有要求对宋某某的车辆进行查封。
 
三、债权人孔某某对执行法院下发的两份裁定书稿并未提出异议,法院也没有下发关于此车的民事裁定书稿。
 
工作成果
 
  最终,本案取得了成功的辩护效果,某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支持了两位辩护人的主张,依法对宋某某做出不起诉决定。景媛律师与王晖律师,为案件做了大量工作,本着辩护人的责任心及对法律的执着精神,最终迎来了十分珍贵的不起诉决定,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尽到了身为刑辩律师的职责。
 
 
 
 
 
 
 

关键字:

相关案例


案例 | 涉嫌故意杀人案件成功不予起诉

北京盈科(沈阳)律师事务所段德阳和刘琼两位律师代理的蒋某某涉嫌故意杀人的案件,在经过八个月的积极工作后,最终检察机关认同两位律师的辩护意见决定不予逮捕。


盈科沈阳律师代理案件胜诉,有力维护商标权人合法权益

由北京盈科(沈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盈科沈阳”)合伙人、知识产权法律事务部主任高慧天律师代理的上海弘奇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诉长春XX公司旗下20家连锁店铺“永和豆浆”商标侵权系列案于2019年2月28日终审宣判。


股权架构设计+企业估值,成功助力企业融资

北京盈科(沈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金融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夏辉律师为沈阳XX科技有限公司进行股权架构设计,并对企业重新估值,协助企业进行商业谈判,助力企业成功融资500万。


紧抓供销合同中专业性问题,为代理公司避免上百万元的经济损失

北京盈科(沈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景媛律师代理的某机床集团有限公司与某工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在经过两级审判、对案件涉及的专业技术问题深入研究后,成功迫使对方自愿撤诉,为所代理的机床集团有限公司避免了上百万元的经济损失。


巧妙运用合同解释方法,实现诉讼逆转

盈科沈阳合同法法律事务部主任陈雪松律师及部门核心成员李鑫悦律师在上诉人一审全面败诉的情况下,临危受命代理二审,巧妙运用合同解释方法,重新搭建二审的证据体系,二审成功改判。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按照合同所使用的词句、合同的有关条款、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该条款的真实意思。


债务清偿形式下的房屋买卖

盈科全球总部合伙人、盈科沈阳管委会主任丁少云律师与盈科沈阳合伙人律师张旻之接受张X军、吕X委托,代理原告许X忠、许X富等4人诉被告张X军、吕X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件经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和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两审,法院终审判决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