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科沈阳律师代理案件胜诉,有力维护商标权人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
2020-04-15 14:58
来源:
由北京盈科(沈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盈科沈阳”)合伙人、知识产权法律事务部主任高慧天律师代理的上海弘奇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诉长春XX公司旗下20家连锁店铺“永和豆浆”商标侵权系列案于2019年2月28日终审宣判。
由北京盈科(沈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盈科沈阳”)合伙人、知识产权法律事务部主任高慧天律师代理的上海弘奇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诉长春XX公司旗下20家连锁店铺“永和豆浆”商标侵权系列案于2019年2月28日终审宣判。
该系列案的20件案件经一审、二审后又发回长春中院重审。长春中院知识产权审判庭重新作出判决,判令20家连锁店铺停止侵权,同时赔偿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245万元,其中单店最高判赔额为30万元,系委托人“永和豆浆”在全国商标侵权纠纷中单店最高判赔额,判赔总额也在东北地区商标侵权诉讼中排名前列。
吉林高院维持我方胜诉判决后,涉案双方已经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就关联方涉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一并整改和解。
本系列案经过6次庭审,我方为每案提供了十二组、四十六项,共计500多页证据。在庭审过程中,双方就确权行政案件效力对本案的影响、正当使用、在先使用、近似比对、混淆可能性、赔偿依据等问题进行了充分辩论和深入分析,对争议问题进行详细论证。我方观点最终得到了法庭的支持。该判决有力地维护了商标权人的合法权益,保障了当地市场的良性竞争,促进了营商环境公平有序地发展。
关键字:
上一页
下一页
相关案例
由北京盈科(沈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盈科沈阳”)合伙人、知识产权法律事务部主任高慧天律师代理的上海弘奇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诉长春XX公司旗下20家连锁店铺“永和豆浆”商标侵权系列案于2019年2月28日终审宣判。
北京盈科(沈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金融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夏辉律师为沈阳XX科技有限公司进行股权架构设计,并对企业重新估值,协助企业进行商业谈判,助力企业成功融资500万。
北京盈科(沈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景媛律师代理的某机床集团有限公司与某工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在经过两级审判、对案件涉及的专业技术问题深入研究后,成功迫使对方自愿撤诉,为所代理的机床集团有限公司避免了上百万元的经济损失。
盈科沈阳合同法法律事务部主任陈雪松律师及部门核心成员李鑫悦律师在上诉人一审全面败诉的情况下,临危受命代理二审,巧妙运用合同解释方法,重新搭建二审的证据体系,二审成功改判。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按照合同所使用的词句、合同的有关条款、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该条款的真实意思。
盈科全球总部合伙人、盈科沈阳管委会主任丁少云律师与盈科沈阳合伙人律师张旻之接受张X军、吕X委托,代理原告许X忠、许X富等4人诉被告张X军、吕X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件经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和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两审,法院终审判决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