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国内某大型轨道客车公司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该轨道客车公司始是中国第一家轨道装备制造企业。在跨越三个世纪的发展历程中,搭建起了世界一流的研发制造平台,成为轨道装备高端产品制造基地。作为国家首批91家创新型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该公司拥有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是科技部命名的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并先后为国内几条大型轨道建设提供了先进、高档、成熟、可靠的新型城轨车辆,给人提供了快捷舒适的出行体验。   本专委会律师针对该公司的业务需求,

  该轨道客车公司始是中国第一家轨道装备制造企业。在跨越三个世纪的发展历程中,搭建起了世界一流的研发制造平台,成为轨道装备高端产品制造基地。作为国家首批91家创新型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该公司拥有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是科技部命名的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并先后为国内几条大型轨道建设提供了先进、高档、成熟、可靠的新型城轨车辆,给人提供了快捷舒适的出行体验。
 
  本专委会律师针对该公司的业务需求,为该客户提供了多项专项法律服务。包括:帮助公司梳理清晰相关无形资产,并就其中复杂的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参与公司重大对外技术谈判;帮助公司拟定对外合作合同;就够公司海外投资问题提供国内律师意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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