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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中的法律风险防范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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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中的法律风险防范有哪些?

分类:
盈科动态
作者:
来源:
2021/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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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是一个复杂的概念,涉及起诉、应诉、证明、代理、回避、诉讼时效、管辖权等,在企业的各种诉讼中,民事诉讼也是与企业日常经营活动关系较为密切的诉讼,使企业承担不利诉讼后果的风险。那么企业应该如何应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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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民事诉讼和受理

民事诉讼中的起诉,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民事主体认为自己的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其他民事主体发生纠纷,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请求法院给予司法救济,依法作出判决的行为。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主张、事实和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和被诉讼人民法院管辖。

受理,是指人民法院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起诉进行审查后,决定立案审理,导致诉讼程序启动的诉讼行为。

民事诉讼在起诉和法院受理阶段,企业应注意以下风险:

(1)避免民事诉讼不符合法定条件。在这种情况下,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即使受理也不予受理。

(2)避免不适当的索赔。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可能无法支持或支付更多的诉讼费用,因为诉讼标的物的金额。

(3)避免延迟更改索赔。当事人超过人民法院许可的期限或者法定期限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4)避免超过诉讼时效。当事人在诉讼时效届满后提起诉讼,没有合理理由的,其请求不能成立。

(5)避免取消诉讼主体资格。审判程序开始后,如果法院发现当事人不具备资格,将裁定驳回起诉。

(6)避免延迟支付法律费用。当事人提起诉讼,不按时预缴诉讼费,或者未经批准不缴纳诉讼费,但仍不缴纳诉讼费的,法院裁定自动撤回诉讼;当事人提出反诉,未按规定预缴相应案件受理费的,法院不予受理。

2、论应对与防御

当企业收到法院的回复通知时,表明其已卷入诉讼。企业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和法院的指示积极应诉,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民事诉讼在应对和抗辩阶段,企业应注意以下风险:

(1)避免逾期对管辖权提出异议。对管辖权提出异议的时限为收到起诉书副本之日起15天。逾期不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处理。

(2)避免迟交反诉。被告提出反诉的,应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逾期不受理的,人民法院可以另行起诉。

(3)提供证据。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的,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举证期限。经人民法院许可,举证期限可以适当延长。在延长的举证期限内仍难以提交证据材料的,可以重新申请延长,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