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系列活动】倡导“品质消费 美好生活”,盈科沈阳党支部与您同行!


聚焦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分所讯(通讯员瞿叶子)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消费是现代生活的重要部分,人们对品质消费的追求,是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内容。为此,中国消费者协会将2018年的消费维权年主题确定为“品质消费美好生活”。为进一步提高消费维权意识,强化消费维权责任,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发挥

聚焦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分所讯(通讯员 瞿叶子)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

消费是现代生活的重要部分,人们对品质消费的追求,是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内容。为此,中国消费者协会将2018年的消费维权年主题确定为“品质消费 美好生活”。

为进一步提高消费维权意识,强化消费维权责任,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第三十六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在南湖街道党工委的指导下,万象红色驿站、三好街管委会机关总支联合北京盈科(沈阳)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在万象红色驿站举办第一期“品质消费 美好生活”主题宣传咨询活动,辖区企业单位、社区居民近四十人参与了活动。

活动现场

万象红色驿站副站长于诗濛

活动中,万象红色驿站副站长于诗濛担任主持人。北京盈科(沈阳)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宣传委员、合伙人律师李春江作为主讲人,现场进行了题为“生活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讲座。李律师选取生活中消费者维权的实际案例,作了深入浅出的剖析,使与会者清楚了如何运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维护合法权益。

李春江律师

在提问互动环节,现场形成热烈的交流氛围,与会者的每个疑问都得到李春江律师通俗易懂且专业的回答。在解答法律困惑的同时,李律师也重点强调了“品质消费”的重要性,鼓励大家追求品质消费,同时增强自身法律意识、法治观念。李律师幽默、热情的干货分享,得到与会者的广泛赞许。

李春江律师分享现场

此次活动的成功开展,宣扬了“品质消费 美好生活”的消费宗旨,更扩大了基层党组织的影响力、发挥了党员服务群众的先锋作用,切实增强了辖区群众的法律意识、维权意识,更有助于促进辖区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践行党的十九大精神,充分发挥党的带头作用,盈科沈阳分所党支部将持续努力,在南湖街道党工委的领导下,更多的服务群众,积极营造“品质消费”的良好风尚,倡导“品质消费”理念,帮助广大群众实现“美好生活”。

北京盈科(沈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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