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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律师的业务范围有哪些?
沈阳律师的业务范围有哪些?
中国《律师法》第25条明确规定了律师为社会提供法律业务的内容和范围。
(一)担任法律顾问;
(二)担任诉讼代理人;
(三)担任刑事辩护律师;
(四)担任非诉讼代理人,参与调解和仲裁。
(五)回答法律咨询、委托写法律文书等,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护法律的正确实施。
沈阳律师的行为准则是什么?
《律师执业管理办法》根据第24条,律师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律师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律师执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标准。律师执业应当接受国家、社会和当事人的监督。
另外,沈阳律师必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否则不能获得律师执业证。
沈阳律师的考试制度是什么?
中国律师资格考试始于1986年。中国律师资格考试为中国律师行业选拔了众多法律专家,其中许多人已经成为律师行业的核心,他们在执业中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努力确保法律的正确实施,为中国民主和法制建设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沈阳律师自2002年以来,增加了检察官考试和法官考试两种系统内的职业资格考试考试,统称为国家统一司法考试。考试的主要测试内容包括理论法学、应用法学、现行法律规定、法律实务、法律职业道德。国家司法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和评论,成绩由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公布。国家司法考试的考试成绩一次性有效。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人统一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这是人民政府明文禁止旧的中国律师制度,建立在解散旧律师组织的基础上的新的人民律师制度。根据1954年《宪法》关于"被告人有权接受辩护"的规定,1954年至1956年在一些大中城市设立了律师协会和法律顾问处,初步开展律师工作,取得了一定的经验。此后一度中断,从1979年开始逐渐恢复。1980年8月,第五届全国第十五次会议正式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对新的(沈阳律师)律师制度作出了系统、详细的规定。根据暂行规定,律师是国家的法律工作者,是向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提供法律援助,保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国家、团体的利益、公民的合法权益。1996年5月15日第八届全国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并于2001年12月29日、2007年10月28日、2012年10月26日、2017年9月1日进行了第四次修订、修改。律师法规定的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业务的执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