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团队
刘迎久
刘迎久,男,共产党员,吉林大学法学学士,现任辽宁省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擅长刑事辩护、控告与刑事合规等业务。自2002年从事律师工作以来,办理了刑事、民商事诉讼案件数百件,其中办理各类刑事案件二百余件,同时担任多家大中型企业法律顾问,为其提供决策咨询。
刘迎久律师曾被大连市司法局评为“大连市人民满意律师”,被辽宁省律师协会授予“辽宁省最佳刑事辩护律师”称号,担任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检察院“金融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被辽宁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聘任为“辽宁省首批涉黑涉恶案件评审指导专家库专家”。
业务方向
刘迎久律师始终专注于高端刑事辩护和刑事合规的专业研究,尤其对走私类犯罪、金融诈骗类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类犯罪、虚开发票类犯罪、侵犯知识产权类犯罪、职务犯罪、涉黑涉恶类犯罪等专项领域有着深入研究,办理了大量相关案件并取得了良好的辩护效果。
服务客户
精选案例
翟某晖合同诈骗罪二审刑事案;
隋某某等滥用职权罪一审刑事案;
赵某1受贿一审刑事案;
时某等人贪污一审刑事案;
任某受贿案一审刑事案;
被告人万某某伪造公司印章一案的刑事案;
贺某某受贿一审刑事案;
林某某重大责任事故一审刑事案;
刘某某、初航盗窃一审刑事案;
边某某、刘某非法拘禁一审刑事案;
高某犯贪污罪二审刑事案;
张某松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审刑事案;
上诉人丁某某、丁某某、原审被告人丁某某犯贪污罪、原审被告人徐某春犯玩忽职守罪二审刑事案;
大某某和某某有限公司、杨某某等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一审刑事案;
肖某某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二审刑事附带民事案;
朱某某受贿罪二审刑事案;
大连某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东宁某木业有限公司等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一审刑事案;
谷某军、梁某平贪污、受贿二审刑事案;
王某增诈骗、虚开发票一审刑事案;
大连某贸易有限公司、大连某区某贸易有限公司、刘某、都某丽、赵某姝、刘某走私普通货物罪一审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