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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小玲

专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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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

白小玲,女、朝鲜族,本科,现为北京盈科(沈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业务方向

刑事辩护、公司企事业单位刑事法律风险防控,公司法律顾问业务,合同纠纷等。

执业特点:法学理论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真诚,执业以来代理了各种民商事案件及刑事辩护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通过程序与实体并重,力求从实际法律效果出发,运用灵活的诉讼和非诉方法实现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

 

精选案例 

1.刘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定罪免刑)。

2.刘某虚开增值税发票案(不批捕)。

3.吕某组织卖淫案(改变罪名介绍卖淫罪)。

4.王某贩卖毒品罪(获轻判拘役5个月)。

5.刘某诉某保险公司保险合同案(驳回原告起诉)

6.钟某借贷纠纷案(驳回原告诉求)

7.吴某诉某医院医疗损害纠纷案(支持诉求)

8.陈某诉置业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支持诉求)

本人参与的团队办理的各地具有较大影响力的涉黑恶案件:

9.常某某等15人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抢劫罪、破坏生产经营罪、贷款诈骗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寻衅滋事罪、骗取贷款罪、非法采矿罪、非法经营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诬告陷害罪、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拘禁罪、虚假诉讼罪、容留他人吸毒罪、赌博罪案(审查起诉阶段抢劫罪、破坏生产经营罪、贷款诈骗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诈骗罪、容留他人吸毒罪等被成功拿掉)

10.刘某某等22人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职务侵占罪、强迫交易罪案(二审审理中)

11.杨某等32人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诈骗罪、寻衅滋事罪案(二审审理中)

12.樊某某等19人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职务侵占罪、诈骗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案(二审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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