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团队
李鹏远
李鹏远律师,北京盈科(沈阳)律师事务所党委副书记、股权高级合伙人、政府法律事务部主任、盈安律师团队首席律师。第十七届沈阳市人大代表,第十五届、十六届沈阳市和平区政协委员;第十一届辽宁省青联委员、法律界别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第十四届沈阳市青联常委、法律界别工作委员会主任,第一届沈阳市浑南区青联常委、副主席;沈阳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兰州大学辽宁校友会执行会长;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客座教授,辽宁科技大学客座教授;辽宁省律协立法咨询专门委员会副主任,辽宁省律协房地产与建设工程专业委员会秘书长;辽宁省法学会自贸区法制研究会理事,辽宁省宪法学行政法学研究会理事,辽宁省地方立法研究会委员;辽宁省企业法律服务特约律师;《沈阳市安全生产条例》、《沈阳市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开放条例》、《沈阳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起草专家组成员;多次被评为辽宁省优秀律师,辽宁省优秀党员律师,沈阳市优秀律师,沈阳市优秀党员律师。
教育经历:
2005.09-2008.07 兰州大学 法学 硕士学位
2000.09-2004.07 辽宁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 学士学位
工作经历:
2017.04-至今 北京盈科(沈阳)律师事务所 党委副书记、股权高级合伙人、政府法律事务部主任
2013.06-2017.04 辽宁成功金盟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律师
2008.07-2013.06 辽宁恒信律师事务所沈阳分所 专职律师
2006.10-2008.07 北京市齐致律师事务所兰州分所 兼职律师
2004.07-2005.09 中国烟草总公司辽宁省辽阳市分公司 市场经理
先后担任中国航发沈阳黎明航空发动机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公司、辽宁广播电视台、沈阳燃气集团、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沈阳市工商联(总商会)等大型国有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上市公司法律顾问,尽职尽责, 得到了客户一致好评。先后代理了公安部、辽宁省公安厅督办的多起经济犯罪、职务犯罪疑难、复杂刑事案件,出庭辩护,依法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弘扬了法治的公平、正义。在公司商事、建设工程与房地产、经济及职务犯罪辩护、安全生产与火灾消防法律事务领域有深入研究,得到了广泛赞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