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人士

团队护航

力争合法权益最大化

姜峰

姜峰

高级合伙人


简介:

北京盈科(沈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北京盈科(沈阳)律师事务所刑事法律事务部副主任

社会任职

辽宁省律师协会刑诉委 副秘书长

沈阳市律师协会商事犯罪预防与辩护法律专业委员会 副主任

辽宁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 理事

沈阳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 专业人员辽宁卫视金牌律师团 常驻嘉宾

 

业务范围 

刑事控告、刑事辩护、刑事合规等


工作经历

2011/07 到 2017/12    某市某区人民检察院           书记员 、检察官助理 、员额检察官

从事案件公诉工作,任职期间办理审查起诉案件 461件 813 人,积累了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务经验。

2017/12 到 2019/05      某省政法委          副主任科员

从事文字综合,撰写各类文稿、调研报告等 100 余篇,沉淀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业务研究水平。

2019/06 至今      北京盈科(沈阳)律师事务所

任所内刑事法律事务部副主任,所内委员会纪检委员,刑辩学院诈骗犯罪研究中心秘书长,第一党支部书记

专职从事于刑事案件、职务类犯罪、经济类犯罪案件案件等方面的案件办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研究,办理了许多成功的优秀案例。

 

擅长领域


教育背景


服务客户


经典案例


李某贷款诈骗罪,涉案金额 900 余万 ,不予起诉。

某公司涉嫌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缓刑。

杜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缓刑。

苏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缓刑。

邱某职务侵占罪,不予批准逮捕。

刘某诈骗罪 ,不予起诉。

李某偷越国边境罪 ,不予批准逮捕。

徐某盗窃罪 ,不予批准逮捕。

闫某开设赌场罪,不构成犯罪不予批准逮捕。

孙某受贿罪,从轻处罚。

张某贪污、受贿、私分国有资产罪,从轻处罚。

 

仉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从轻处罚。

杨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从轻处罚。

张某集资诈骗罪,从轻处罚。

卞某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强迫交易罪,从轻处罚。

郑某玩忽职守罪,从轻处罚。

王某集资诈骗罪,从轻处罚。

张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从轻处罚。

王某集资诈骗罪,从轻处罚。

姚某受贿罪,正在审理中。

孙某贪污、受贿罪,正在审理中。

包某职务侵占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正在审理中。